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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

股东退出公司法律规定 2023-12-09 21:03 151 墨鱼
股东退出公司法律规定

按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

按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的收购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然后以基本价格为基础,征求公司全体股东的意见。如果有股东愿意以高于此基本价格的价格购买股权,出价最高的股东可以保留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报出相同的最高价格,则该股东将按其出资比例保留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各自的购买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条规定,股权转让时,转让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应当对转让的股份承担责任。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简介: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是: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有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如果

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股权转让须经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其他股东按照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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