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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了,户口迁走了 |
出嫁女土地确权新规定,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吗
1.女儿结婚后,土地仍属于娘家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在承包期内结婚,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承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那么,已婚女性,如果婚后户口迁出,能否享有土地权利呢? 对于这个问题,你不能享受土地权利,因为女方户口已经迁出。由于我国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已婚妇女不能享受土地权利。 相信大家都对此感兴趣
已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在新居住地已划拨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承包地。 因此,已婚妇女的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第二类,自然是已婚妇女虽然结婚了,但户口并没有转移到夫家,而是留在娘家。作为娘家农村经济集体的成员,自然可以继续享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然,严格来说,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ω╰ 已婚妇女的土地确权政策是:妇女与男子在农村土地承包上享有平等权利。 承包应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图留网:本次土地确权也落实了已婚妇女和新人的土地承包权益。即本次小幅调整后的"新登记人口(含新生儿、通过法定程序迁回的人员)"s、本村登记的已婚妇女及其子女等)
∩0∩ 已婚妇女土地权利的政策是:确权户籍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 已婚女儿从娘家取得承包地,但不从夫家取得承包地,或者夫家和娘家均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已婚妇女可以:1.出嫁女儿的承包地仍属于娘家,且夫家没有承包地。 2.已婚妇女的承包土地归夫家所有,但如果娘家不再拥有土地,则土地权不能在娘家确认。这主要取决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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