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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包括知道或应当知道 |
明知和应当知道区别,掩饰隐瞒主观明知推定
"知道"与"明知"是有区别的,"明知"应当能够证明行为人明确知道并且是有意为之;"知道"只需能够证明行为人只是知道而并非故意。 为此,在主观心理学上基本上是"应当知道",即虽然缺乏甚至没有可以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故意的事实和证据,但根据案件中已有的其他客观事实和证据,能够逻辑、理性地推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能力。
本文中的"明知"与"应当知道"是并列关系,而不是包含关系。"应当知道"是指"应当知道",此处与"明知"同义。 "明知"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和"认为必要"是同义的。刑法第十四条中的"明知"是指"明知"或者"明知",与"隐约知道"显然是不相容的。综上所述,司法解释将明知界定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并不意味着明知是明知的。
"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属于走私、贩卖、运输、或者非法持有毒品。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合理解释,或者可能发生结果,并且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犯罪的,属于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明知"与"应当知道"之间是有区别的。尽管因素有义务审慎地审查其背后的主张,但并不意味着任何忽视"审查"的因素就是"明知"。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应当知道"具有三种含义:"必须知道"、"能够知道"和"推定知道"。 "明知"中的"明"既是对"知"的事实判断,又是对"知"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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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掩饰隐瞒主观明知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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