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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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复起诉的认定 |
民事一事不再理的三个例外,民诉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
只要满足上诉的三个条件,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再次提起同一争议。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条件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得到了规定。 两起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同一标的案件已经二审法院判决,判决已发生效力,当事人又提起诉讼,法律规定
一罪不二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发生新事实;二、当事人撤诉后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了"不予受理"原则。 第五条规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当通知原告提起诉讼。"
(三)"既判"原则的例外从民事诉讼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判决作出后即具有既判力。但是,法律制度的原则通常都有例外的情况。"既判"原则也有两个。 例外情况。 3.同罪原则的例外情况(1)各国有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下列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办理:…………7)判决
(2)不二同原则的客观方面:诉讼标的的身份。不同原则的客观方面,即所谓"不同原则"问题是不同原则的核心问题。 。 问题:民事诉讼中不可协商事项有哪些例外情况? 答:原告对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诉讼的案件再次提起诉讼,符合诉讼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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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诉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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